第0554章 纵览全局
不多分外,其它待遇均丰厚,超过其它诸侯国。
第三令:限制为官者经商,但凡在燕国做官者,不同官员都有一定经商约束,不得以官商一家,狼狈为奸,贪污受贿,甚至亲戚做生意,也不能再自己为官的管理范围内。
第四令:建立检察院、官员纪检部门、朝廷安全部门,针对官员违法违纪,官官相护、收取贿赂给予严格打击,监督严密。
第五令:各郡县乡,建立小学、中学院校,太学每郡一所,最高学府设在京都,考燕京学府不中者,可以在各郡的太学内学习,小学、中学为基础和中级,所有乡内小学,孩童一律免费入学,私塾先生统一由朝廷教育部门,统一发俸禄。
第六令:鼓励燕人与草原匈奴通商、通婚,经济往来,禁止相互侵压杀戮,自由贸易区设在燕山北面,与草原接壤的乌兰察布城。
第七令:进一步完善律法和刑法、宪法等,再次重申,禁止土地兼并与买卖,自己的土地,如果不耕农,可以租赁,如果荒芜了良田,同样受到责罚。
七令同时颁发后,檄文和令旗箭被传往燕国各郡县,入秋后,农户正闲暇下来,认真了解新政,弄明白内容后,广泛拥戴。
同时,燕国也开始整兵入伍了,各地驻军开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