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上巳失约(1)
既然这样,你可知道,按照朝廷法令,这种买卖田地的交易可是要收税的。”
没等舒晏说话,夏亭长抢先道:“朝廷有规定,舒家庄的老百姓们也愿意缴纳赋税,可朝廷规定的是买卖土地,而并没说包括交换土地啊?”
乡啬夫将脸一沉:“只要是涉及到钱的,都算买卖。我只按差额收,没按田地价钱的全额收就算便宜他们了!”
“要收多少?”舒晏平静地问。
“律令规定:凡买卖奴婢、马牛、田宅等等,以文券为凭,一律按照一万钱收取四百钱的标准,买家收一百,卖家收三百。”
舒晏在脑中稍稍一算,“一万钱收四百钱,我们两家一共得了七万五千钱,应该收取三千钱。买家出七百五十钱,卖家出二千二百五十钱,对不对?”
乡啬夫笑道:“舒小哥果然聪明。”
“帐目好算,只是不知道以地换地,哪一方算买家,哪一方算卖家呢?”
“当然是出钱的一方算买家,得钱的一方算卖家了。”
“也就是说,我家跟韩家要缴纳二千二百五十钱,而施家只需缴纳七百五十钱喽?”
乡啬夫点头。
舒晏翻出二千二百五十钱来,交予乡啬夫道:“我家和韩家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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