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蛮不讲理太子胜
检举父亲;”
“如果丈夫触犯了法律,妻子也同样不应该检举丈夫;”
“主人触犯了法律,奴仆,也还是不应该检举。”
“——这在萧相国制定的《汉律》之中,被统称为:非公室告。”
“太祖高皇帝制:凡子告父、妻告夫、奴告主,皆非公室告,郡县地方勿听。”
···
“所以,儿臣并非是在胡搅蛮缠,而是和民间百姓一般无二的,在回护和自己血脉相连的手足兄弟。”
“儿臣听说:道理,是和外人讲的;”
“——亲人之间,则应该讲情谊,而不是讲道理。”
“就算父皇认为,儿臣这是在胡搅蛮缠,儿臣也依旧认为:道理,不是讲给亲人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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