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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倭国”和“日本”(继续)

等拥立孝德天皇。
    “倭王”孝德天皇即位后,定年号为“大化”,迁都到“难波京”(今大阪市)。西元646年元旦,“倭王”颁布了“改新诏书”,决定参照海西中国唐朝实行政治改革。此后,日本形成了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
    “大化改新”的主要内容有:其一,效法中国隋、唐两朝的“均田制”,实行“班田收授法”,并废除豪族对土地和部民的私有,改土地、部民为国有。由国家计口授田,对六岁以上子民,则每隔六年按“人口班”,给口众分田一次。其所班田地不得买卖,死后还得归还各地官府。
    其二,效法中国唐朝的“租庸调制”,即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交谷物(租),定期服劳役、徭役或纳布代役(庸),交地方土产(调)。
    其三,中央设神祀、太政二大官和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其四,在兵制方面,其京师置五卫府,地方设军团,子民服兵役。就这样,日本在人为干预下完成了“封建化”过程,成为了“封建集权”国家。
    然而,这种“跑步”进入“封建社会”的情况并不能改变其“奴隶社会”时遗留下来的大量社会习惯,比如源自原始社会的“走婚制”就在古代日本大行其道。所谓“走婚”就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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