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我已报司坊官,实时来验矣。”年壮者曰:“尸竟遗失,官来无可验,我二人罪大,奈何?”老卒沉思良久,曰:“我有一计,某处荒地前有人舁一棺来,似是新死之人,尸尚未坏。我与你打破其棺,扛尸来此,以冒抵之,庶可免罪。”年壮者以为然,依计而行。少顷,官来验尸,则额角上有长钉一条,流血被面。问凶手,凶手曰:“我实失手打死此人,并未加钉钉额。且此尸面貌,并非我所殴之人。”官不能断。
正喧嚷间,有一男子大呼而入,曰:“此事与甲无干,我乃被殴仆地之人。初时气绝仆地,既而苏醒还家,实未死也。”官始将凶手放释,而查问荒地扛棺来厝之人,细加推究钉额之尸,姓刘名况,以染工为业。妻与人奸,乘刘醉,与奸夫钉杀之也。乃释甲而置奸夫于法。
旁观者曰:“尸非可换之物,而两营兵奇计如此,此非营兵之愚也,乃暗中鬼神之巧也。”
凡肉身仙佛俱非真体
余每游剎院见肉身菩萨,大概浑身用生漆灰布,叩之橐橐有声。虽腿筋盘屈隐隐可见,而头颈总歪。在武夷山见草鞋仙姓程名艮坐石洞中,在九华山见无暇和尚,皆两目下垂无睛,摇其头尚动,扣其齿皆蛀朽脱落。惟广西永州无量寿佛,虽肉身而头独端正,心常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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