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于贫贱之人,谋生不得,或奔走权门,或趋跄富室,被人耻笑,亦是不得已之事。所谓顺天者昌,有何罪过而不许其托生善地哉?况古人如陈太丘吊张让而解党祸,康海见刘瑾以救李崆峒,贬其身而行其仁,功德尤大,上帝录之入菩萨一门,且有善报矣。至于因淫而酿成人命,因谄而陷害平人,是则罪之大者,阴间悬一照恶镜,孽障分明,不特冤家告发也。”朱闻之大悟而醒云。判官亦其族叔,名启宏,作黄冈州吏目,生前以端谨闻。
人寿有定阴间不能增减
**程某,平素不信鬼神之事。年六十余,患病不起,不纳谷者四十余日。忽一日谓其妻曰:“我病不起矣,但两孙婚有日期,我不能一见孙妇,人必笑我没福,盍作速料理,以慰我心。”其妻子如其言,仍两新妇到牀前拜见。程喜动颜色,曰:“吾明日可以去矣,可于次晨即扶我起,便穿入殓之衣。”
家人以蟒服进,命斥去之,曰:“我并未作官而着此服,必为群鬼所笑,仍衣常服可也。”服毕,良久曰:“有二人在外相待,可烧纸钱具酒肴待之。”妻问:“何人?”曰:“俞龙、江辛。”二人者,已死之人,曾舍身为城隍役卒者也。言毕,沉沉睡去者将一日,忽醒曰:“扶我起,将殓衣暂脱,城隍夫人生日,宾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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