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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打出手

落约有1000人。
    铁木真威风八面地骑在自己的踏雪乌雅马上,在他的战甲外面,又披了一坐黑色的披风,这种打扮,让部下看起来觉得更加神秘和威严。
    他今年才三十岁,从白蛇谷到秃鹰丘陵,这三天没有休息过几个时辰,但这时却仍然是神彩奕奕,精神抖擞。
    他刚下完命令,右翼的速不台就一骑冲出,抢先进攻。
    “罢了,他要抢,那就抢吧。”铁森真举手让速不台先行攻击,也顺便试下敌人的锋芒。同时挥动令旗,指挥中路五队,交叉进击,一路进攻,三路掩护,还有一路作为休息。正如多支交叉的箭矢,反复前行。
    帅旗下的别勒古台作为总预备队,率领三百怯薜军,紧紧护在帅旗后面。
    蒙古人擅长飞骑劫掠,速战速举,战无常形。一队队百人轻骑,骤进骤退,侵袭如风。打不过就后撤数百步,一轮乱箭射烂你的队形,再又试探骑兵冲锋,因为兵无常形,所以无论左边,右边,前面,后面,都有可能成为骑兵杀过来方向。
    这种战法,若是和行动迟缓的轻步兵相拼,无论他战阵稳定,经过十几个回合的来回冲击,少有能不溃败的。
    但是在蒙古草原上的战斗,互为轻甲,都是多年挽弓的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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