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3章 封锁的往事
不到家,三百刀就让犯人死了,还是要受罚的,起码要自断手臂。传说汉朝大汉奸刘瑾,以谋反罪被皇上判死刑,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按说头日该三百五十七刀,剜出的肉约指甲盖大小,剜出一肉,血出,再剜出时,竟无血出。没法,刽子手只好禀告监斩官,说犯人受惊,先押回牢中定神,明日再凌迟。当天晚上,刘瑾还喝了一点稀粥。第三日,刘瑾口塞胡桃,生生受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受死。但也远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千六百刀。
让人痛恨的是,这种残酷至极的死刑竟用在袁崇焕身上。他整被剐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比大宦官刘瑾还多了一百八十六刀。于此同时,京师百姓并不知道袁崇焕的冤屈。刽子手行刑时,万人空巷,争买袁崇焕的肉吃。他到死的时候,只留下一付头骨弃在地下。后来,不知这付头骨被谁取走。再后来,就不知怎样了。
当然,这段被朝廷特意隐瞒的历史,至今京师人仍不知道。清军入关后,将洪承畴等一批叛变的汉臣封为贰臣,但对袁崇焕这个曾打得他们丢盔弃甲的人,依旧惮畏。这些往事,别人不清楚,格格却清楚。所以,当得知袁老汉的祖父一直是袁崇焕家的家仆,从袁崇焕被杀后,就在西山口建了衣冠墓,守墓至今之后,心中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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