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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萍傻眼,她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能看人家是否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了:同志,我在那种情况下,只能以保命为主,根本来不及细想自己是否有驾照。
那也不行,你在未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走他人车辆的事可以不追究,但是无证驾驶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那要罚多少?
罚款两千元,治安拘留15天。
鲁志萍只听到前面罚款两千元那几个字,就自觉的开始掏钱,却忽略了后面的才是大头,还连掏钱边说:谢谢你了啊,这是两千元,我先走了。
谁知民警说:钱不是交给我,你得到治安大队去接受处罚,拘留处理通知也是由他们那里开。
拘留就不用了吧?多少钱,我认罚就是。
不行,你这种情况必须拘留。
艹!早知道有这种破事儿,还不如直接把车丢在公路边!
鲁志萍据理力争:没有这样的道理,我是受害者,如果受到伤害来报案还要挨拘留,那我还不如直接等着人家把我撞死!
你涉嫌无证驾驶证据确凿,必须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鲁志萍没辙,只能换个人讲理:算了,我不跟你扯,我去找你们领导说。
谁知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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