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开审判
上午十点他就把所盗赃物交给了辛苦?
丁默存:对,就在第二天上午十点。
大律师:据我调查,案犯丁默存等七人于6月16日深夜十二点左右,在苏州路99号作完案子,于凌晨两点到达苏州河饭店,桌上一共坐了七个人,你们大吃大喝,一直吃喝到凌晨四点,在服务员的多次催促之下下才回房睡觉的,对不对?”
法官:请案犯回答是或不是。请如实回答。
丁默存:是。
大律师:丁默存等七人回房睡觉后,一直没有出屋,你们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你们才起床结账走人对不对?
法官:请案犯回答是或不是,请如实回答。
丁默存:是。
大律师:法官大人,案犯丁默存说,初九上午十点,在黄浦公园把金条,戒指交给我的当事人,我相信法官及在座的众人都已经听到了,丁默存自己也承认了,上午十一点还在苏州河饭店睡觉,如何在十点钟把赃物交给我的当事人?法官大人,我的话问完了,这是苏州河饭店员工的证言证词,证人可以随时到庭作证,谢谢法官,
坐在旁听席上的辛苦父母,站起来给大律师鞠了一躬,工作做的真细致啊,就是这一条,就能完全推翻丁默存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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