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怪异的命案
,似乎也没有狡辩的可能。刑警在开会时讲述了收集到的证据,以及凶手的作案经过,也得到了s省检察院的逮捕令,于是便出动警员进行逮捕。
在逮捕过程中,唐春试图逃跑,驾驶着一辆劳斯莱斯跑车逃窜,直至汽油耗尽才被逮捕。
所有警员都以为,唐春这是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潜逃,但是抓回唐春后,不论怎么威胁、旁敲侧击,唐春都不承认自己有罪,就算是所有的证据摆在面前,他依然说自己无罪,并且要求让曾经的探王为他洗脱嫌疑。
以上是案发后刑警的调查,我仔仔细细再看了几遍,觉得有很多可疑的地方。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我感觉自己没有做什么工作,但是此刻黑幕降临,晚上裴易军带我们去吃s省有名的大炸蟹,我看她们吃的不亦乐乎,我却没有什么心思,吃了两口便没了胃口。
我个人觉得,这起案件真的是太奇怪了,首先是现场的血迹,既然唐春在案发当晚不在国内,那么肯定就无法杀人了,那为什么血迹会留在案发现场呢?
从唐春曾经有过侦察兵的经历,这一点来看,为什么唐春杀了人,要把这些证据留下呢?既然有过侦察兵的经历,就应该知道,这些证据可以证实他的罪状。而且像他这样的人,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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