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顾,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耿文德领到自己的家里来寻欢!简直下流至极。林西平高雅的生活追求与李若凤这样的低级庸俗趣味哪里能够相溶!既然心灵上已经分道扬镳,还死死的维系着干什么!他们之间的纠葛,除了那一张表明婚姻关系的“证书”以外,还有他的女儿。他知道,他心爱的女儿一定会判给他的,——像这样一个下流母亲,有什么资格教育与抚养孩子呢?——他决心不管再苦再累,一定把紫紫养大成人,要她有出息。
他不想再回到那个家,那个让他心痛和令他恶心的家。
在距离学校不远处,他租定了一个房子,每月六十元的租金,房东姓白,白老汉是一个七十多岁的干瘦老头,拥有一套上下三层的楼房靠在公路旁,一楼是他经营着的眼镜店并供他和老伴居住,二楼三楼可做旅馆,可供外来人长租短住。林西平看重了他的和蔼厚道,就在他那里选择了靠里不喧噪的一室先住下来,他想在事情办理完以后,再向刘校长请求,争取在校园里面弄一间房,因为在校园里面居住,是没有房租的。
至于庾山村发生了什么,他什么也不知道了,他同李若凤的一家,完全隔绝成两个世界。
在昏暗的灯下,在悲伤与愤怒的情绪中,他写完了与李若凤离婚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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