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刘铭宇晚上给李巍打电话,纽约正是上午刚上班的时间,李巍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准备开启一天的工作。
“咨询你个问题。”刘铭宇说。
“什么问题?语气这么严肃?”李巍笑道。
“一家a上市公司,它的第一大股东是一家b公司,持有25%股份,第二、三大股东是自然人甲、乙,分别持有10%和8%股份。b公司分别由自然人甲、乙持有45%和38%股权,剩余股权由另外几个自然人持有。甲乙之前是一致行动人,甲是a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然人乙想取得a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有什么办法?”
“兄弟,你做过那么多并购案,你应该也知道,由于b公司是a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且持股数领先较多,所以关键在于对b公司的控制。b公司层面其他股东是什么情况?”
“都是个人,其中有一个持有6%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很小。”
“那个持有6%的股东是关键,尽量争取他的支持。如果在b公司层面能够控制50%以上的股权,那乙可以凭借b公司和自己持有的a上市公司股份,实现对a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万一争取不到呢?”
“还有一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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