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赞歌
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发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首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首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首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首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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