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终于让主角出了一次任务,然并卵……
人一辈子有几个十年?对于方逸来说将近一半的寿命,哪怕没用心过,也足矣摸清一个人的生活习性和兴趣爱好。
爱尔兰,不必感谢。希望你可以在死亡中和你的“父亲”相会吧。
杀人,其实是最容易的。不容易的是怎么能找到目标,并且怎么才能让别人确定把人杀了的是你。所以就出现了“信物”这种东西。——当然,要是谁和谁关系坏到信物又是别的说法。
方逸的信物很简单,一把什么材质都可能的唐刀模型。当然了,这是他自己的信物,作为“马丁尼”他还有别的信物。不过这不主要,主要的是现在作为“方逸”作为“恶魔”的他。不应该在耽搁时间来偷懒了。
“时间就是生命”管它谁说的呢,这句话的确是真理就是了。
浪费生命可不是方逸的作风,有那时间,倒不如都变成武力加强自己的能力。
杀人很容易,杀人很容易,杀人很容易。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所有任务里,没有比这一次更轻松的了。
走出去,打开门,在哪个目标惊骇又愤怒的目光中敲碎他的喉骨。整个过程,算上路程也不过五分钟而已。
看着倒地,死不瞑目的爱尔兰。方逸面不改色的走上前,将刚刚沾染上鲜血的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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