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收服巨魔 一
下四肢,美其名曰锻炼他再生和忍受痛苦的能力。
作为一名巨魔,强大的再生能力保证了吃掉的四肢可以长出来,但是那种疼痛和看着自己的肢体被人咬断,然后被人一口口吃掉,那种情景实在太恐怖了。酋长还很年轻,也足够强壮,希瑞克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所以在一次外出狩猎的途中,他逃跑了,逃离了那个该死的碎骨部落,成了一名游荡者,四处流浪。
漂泊了三年后,他遇到了一个有四百多地精的大部落,在杀死了地精部落的酋长和巫师之后,剩下的地精向他诚服,成为他的奴隶,让巨魔作为自己的保护者,向他提供足够的食物以求得护佑。
可是巨魔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一直想实践自己的理想,想带领大家过上与众不同的生活,于是,在自己有了一个部落后,他开始了游荡者的生活。几年以来,这只地精部落在他的带领下,开始成为游荡的掠夺者,四处游走,每到一地就吃光附近所有能吃的一切,包括附近的部落。
几年的征战,这些地精在跟随他不断的征战中渐渐改变,一改胆小、懦弱的习性,变得越来越凶悍、强壮。好吧!不凶悍的不是被死于战斗就是被伟大的希瑞克给烤了吃掉了。
随着游荡的部落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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