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之24
着的一本,恰就记载了燕朝旧事,两书却出入颇多,甚至互相矛盾。
依另一册所言,燕国得以炼造精钢,只因其独拥白炭。今人冶炼全凭煤石,旧时却只能燃炭。就算是如今的红箩或兽金炭,都不及曾经那白炭燃时的热度。燕国既亡,白炭制法曾几度再落于帝王手中。因此法关系国之安危,每有朝代更迭,匠人便遭逢前朝杀戮,如此往复,待到今时太|祖开国,便只有并县陈氏一脉旁支,尚且可制白炭。
并县即在江州以北,七姨娘便是自并县而来。我其后曾经状似无意向她问及,并县可另有什么陈氏人家。七姨娘彼时答得干脆,并县虽近京城,却是出奇的穷乡僻壤。巴掌大的地方,除去她那一户,便再没什么人家姓陈。
听说七姨娘是被她父亲卖进姜家来的。身价,是一袋新米,两包湖盐。
我反复端详,如何也瞧不出来,那穷到揭不开锅的人家,会像是掌有惊天秘技的“并县陈氏”。白炭一事,便也自此搁下,不曾再被记起。
如今深思,倒的确在半月之前,似有人从并县捎来消息,说七姨娘的祖父去了。听说,老人家竟是避于屋内,燃炭自亡。虽说其后为人所察,扑灭了盆中火炭,到底救得晚了,无力回天。
“陈老性子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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