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之27
就算他慷慨至此,已然恩情过天,我亦不欲消受。
孩子,莫说我从始至终,皆以嫡庶有序作为借口,不肯生养。就算有朝一日,这跨院真有了女主人,我亦不想有什么一男半女。
若说母亲,是清醒到令人发指,那我,便仍旧是糊涂之人。我分明知晓,与人作妾便全然由不得自己,可却仍想回绝岚棠这天一般的恩赐。
我不似他,到底算个正房养起来的庶出公子。姜老爷的后院里,莺莺燕燕数不胜数,十多年的光景里面,我见了太多,也懂得了太多。
就算能耐得手眼通天,就算整个院子里唯能够独善其身,又当如何?
聪明清醒如同母亲,也不过是生出我这个任人狎弄的“家妓”罢了。
又何况夫死从子的姜一?又何况韶华殆尽的姜二?又何况心高命贱的姜四?又何况蹊跷早夭的姜六?
我无法确定,由我孕育出一个新的生命,是否只是在将它拖入姜府以外的另一个炼狱。我不敢想象它的将来,一如我不敢真正去面对自己。
从小到大,我听惯了母亲无时无刻不在重复的那句,“从我的肚皮里爬出来,你就别妄想着,能傍上哪一家的嫡长少爷”。不懂、不屑、不甘、不动……一颗心,直听到已然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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