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老婆救我
“那我跟你签约怎么样?我自己能写能唱,每年一张专辑肯定没问题,至于工作嗯做什么,能不能赚钱都无所谓,不要太繁忙,可以多认识一些人就好了。”
李秀满秒懂,马上调出一份合同稍作修改,然后让人打印了出来。
景山拿过合同一看,马上大手一挥,签了。
这是一份正常公司都不会有的合约,因为合约上写明,景山可以拒绝所有不愿意接的行程,而且可以随时终止合同,而傻帽公司承诺帮景山联系让他满意的各种行程。
不努力工作的艺人,红起来的概率是很小的,如果景山一直不工作,或者跑行程的时候消极怠工,导致人气扑街赚不到钱,那傻帽公司就等于拿着资源往海里丢。
所以作为代价,景山所有创作出来的作品,优先考虑以较低价格给傻帽公司。
这个合同双方都不吃亏。
傻帽公司固然得给景山很多资源,但是李秀满对景山这个人也算是有点了解,知道他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不会什么工作都拒绝或者消极怠工,而万一真的红起来,那么傻帽公司投出的资源自然能有所回报。
而景山闲着没事就写歌,而且质量都很好,对他来说,歌卖多少钱都一样,反正他也不在乎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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