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保民官制
保民官制假如控制得高明,可以成为一个良好体制的最坚固的支柱;但它所具有的力量只要稍微强一点,就会颠覆一切的;至于软弱那就不是保民官制的属性了,只要他真有了权力,那就绝不少于他所必需的权力了.一旦保民官篡夺了他只能作为其调节者的行政权的时候,且要行使他只能是加以保护的法律的时候,则保民官制就会蜕化为暴君制.在斯巴达还能保持它的风尚时,监察委员的庞大权力是不足为患的;可在腐化开始之后,那就加速了它的腐化.被这些暴君们所杀害的阿基斯,最终由他的继承者复了血仇;监察委员们所犯的罪行与所受的惩罚,同样地加速了共和国的灭亡;所以到克里奥门尼斯以后,斯巴达就再也无可称道了.罗马也是经历了同样的道路而灭亡的;而且保民官以法令所篡夺的过分的权力,凭着原是为了自由而制订的法律的帮助,竟成为那些摧毁了自由的皇帝们的保障了.至于威尼斯的十人会议,则它更是一种血腥的法庭,它于贵族与于人民是同样地可怖;而且当它堕落后,它不是高尚无私地在保护法律,而只是在暗中进行那些骇人听闻的勾当.保民官制,像政府一样,会随着它的成员的增多而削弱.罗马人民的保民官,最初只有两人,后来是五个,他们还希望将这个数目再增加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