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章:取舍之间
份封面为青色,交给交址承宣布政使司及各府、县保存。每十年更新田丁的数目,这样保证了安南的人口数目,便于收取赋税。
第二点是在赋税经济上,因为安南偏于南方,又是刚刚臣服,所以在统治之初,朝廷对交趾采行多项税务及赋役制度。负责征收的官员,在府州县有税课司、河泊所副使等,另外有本场局使副等名目,永乐十二年,明廷规定交址每亩田征粟五升,植桑沙每亩征丝一两,每一斤丝征绢一匹。明政府又设盐税,交趾人民每月煮盐若干,送交提举司收藏,待承宣布政使司检验后,才可发卖。若私煮或私卖,则会被判罪。可以说这方面还是手下留情了,当然了,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在开取交趾资源,运回中国。凡是金银矿产,都设官督民开采。在山林地区,令人民寻找象牙、犀角。在海滨地区,令人民到下海采集珍珠。
另外,土产如胡椒、香料,以及珍禽异兽如鹿、象、龟、雀、猿、蛇等,都大肆搜刮,以带回中国,这些东西都是稀有的东西,对于充实皇宫,为郑和下西洋带来了不好好处,但比起大明的投入又算不得什么。
第三点从文教上,从永乐五年,朝廷就在交趾开设学校,访求有在儒学、医术、僧道方面有才能的,都委以官职,并使之教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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