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部分
下的产物,不能作为本案的判决依据。对于涉及生命的重大案件不能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单凭口供定罪。张玲玉的被害已经是一个悲剧,如果刘锁森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而被法院判处死刑,我们的司法部门岂不是再制造另一个悲剧?”
审判长说:“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出示?”
刘明柱立即说:“有。”说着拿出一摞材料递了上去。
审判长看后,将辩护人上交的材料转递给公诉人说:“请公诉人质证。”
公诉人看了一下刘明柱出示的材料后,拿着几份材料说:“这几份材料都刘锁森所在村的村民,为证明刘锁森与钱红没有男女关系而出具的材料。这些村民都是刘锁森的左邻右舍,他们的私人关系估且不论,大家想想,哪一对”搞破鞋“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为呢?刘锁森和钱红都已承认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我方认为这几份材料不能做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刘明柱立即大声道:“我反对。”
审判长说:“反对无效。请公诉人继续质证。”
公诉人继续说:“对被告人翻供的材料,我方认为被告人已经在青龙县公安局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并签字画押。上诉方如果拿不出新的证据,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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