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村乡(镇)县府制度
盗贼罪犯,组织警务所协助地方预备役抵抗敌军入侵。
设立一医务所,由医师管理,为全乡镇百姓治病,预防瘟疫。
设立一家小型农民教习所,由教师管理,白天教习当地十四岁以下孩童,无论男女,启蒙各类国学和西学;夜晚则教习当地乡民识字、种植、养殖和手艺等技能。
每个乡镇设立一处中华复兴会分会,冯云山规定,乡镇长必须是从会员中选取。
原则上,县或州,仍然按原有区域划分,这样一来,每个州县下面的乡镇,并不是一致的。
州县仍沿用满清的大致不便,只是将原来的知州、知县改名为州长、县长,设正副各一名,名义上是圣王委派下来,替圣王掌管全州(县)政事。
设立县衙或州衙,下设庶务、财务、教务、医务、警务、工务六部门。
其中:庶务管人事和民政;财务管户口和财粮、税收;教务管教化和宣传礼祀;医务管疾病治疗和瘟疫防治;警务管传唤诉讼、缉捕案犯、治安调解以及新兵招募、士兵退伍安置等;工务负责工匠的管理,城建、水利、交通、厂矿等事务。
尤以庶务、财务、教务、警务、工务五个部门事务繁杂,人手所需颇多。
州县、乡镇两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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