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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判官请了病假,有不少小案堆积,下官打算先分派下去,让他们先调和。”韩琦对包拯解释道。
包拯直叹韩琦这主意不错,“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若并无伤及根本的矛盾,先调和再审理,极佳之举。”
包拯接着称赞崔桃在焦尸案表现突出,功不可没。
“你的事,我自会尽量为你争取。”包拯接着道。
崔桃疑惑地回看包拯,正想问是什么事。
“案卷已经放在桌上了。”韩琦这时突然吩咐崔桃道。
崔桃应承,拿了桌上的案卷后便告退。
她粗略览阅后,大概弄清楚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
这案子的被告为岑氏,年二十五岁,嫁给涌泉巷的严三郎八年,守寡七年,膝下并无子女。如今提出上告的是严家的长子严大郎,因岑氏不愿改嫁,害他们严家授人以柄,被各色流言蜚语戳着脊梁骨。而岑氏父母双亡,严家双亲也都不在了,严大郎夫妻又不好擅自做主岑氏的婚事,故而告到官府,请官府出面解决岑氏改嫁的问题。
这处理命案多了,崔桃倒是差点忘了开封府也要解决民事纠纷。
此案确如韩琦所言,是一桩小案子。但是小案子却不能小瞧,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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