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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分明,是对是错一目了然,反而好判。这种小案子,当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很可能让你说不清楚到底是谁错了。
宋朝女子和离改嫁的问题上,情况还算友好,比如《宋刑统》中就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女子就可以改嫁或和离,所以丈夫只要三年不回家或者六年不写信不好好问候,妻子都可以改嫁的,不一定要非等丈夫死了。再有“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只要夫妻不和,离婚也是随便的事,并不会进行额外的惩罚。
所以女子改嫁不论在上层官贵还是百姓之中,都是一种常见的风气,年轻女子守寡则更被认为应该改嫁。这时候还不流行提倡守贞,甚至若有谁家女子立志守寡,父母有权强行令其改嫁。不然很容易被人拿此事作话柄,被周围的邻居们议论嘲笑,此案中的严家就属于这种情况。
目前看来,这案子没什么要命的大事儿,但要你说谁对谁错,却说不清。该怎么办?调和双方矛盾就是首选之法。
崔桃发现这案子还真挺适合她来办,开封府处置案件的官员都为男子,自是不能像她这般,可以随便去找被告岑氏谈心。
崔桃带着王四娘和萍儿一起去了涌泉巷,先找岑氏聊一聊。岑氏家就严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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