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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奉新二宋”

星”在分宜县任教4年,这是他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因所有主要著作都发表于此期间,包括对后世影响很大的《天工开物》。
    崇祯十一年(西元1638年)宋应星在分宜任期满,考列优等,旋升任福建汀州府推官(正八品),为省“观察使”下的属官,掌管一府刑狱,俗称“刑厅”,亦称“司理”。
    崇祯十三年(西元1640年),宋应星任期未满,辞官归里。崇祯十六年(西元1643年)出任南直隶凤阳府亳州(今安徽亳州市)知州(正五品)。然而,此时已值明亡前夕。“宋应星”赴任后,州内因战乱破坏,连升堂处所都无,且官员多出走。于是,他几经努力重建,使之初具规模,又捐资在城内建立书院。
    崇祯十七年(西元1644年)初,宋应星辞官返回奉新。当年三月,李自成大军攻占京师,明亡。四月,清兵入关,建都北京,而“宋应星”也成为了“亡国之民”。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政权”。
    南明弘光元年(西元1645年),“宋应星”被荐授滁和兵巡道及南瑞兵巡道(介于省及府、州间的地区长官),但宋应星均辞而不就。明亡前,其兄宋应升已升任广州知府,明亡后亦无意恋官,遂挂冠归里。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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