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刘辩的军事制度
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这两种制度的缺陷就是军人的土地问题,由于随着人口的增长,一块土地的粮食生产量不变,但是要养活更多的军人家属,再加上土地到后来越风月少,每个人得到的也就越来越少加上浩强地主的土地兼并,最终引起这两种兵役法的奔溃。
宋朝军制遵循“强干弱枝,内外相维”的原则。禁军中最精锐的殿前军驻守在京城,侍卫亲军驻扎在各地。京城的人马最为精强,各方镇知道兵力不敌,不敢造反。这就是“强干弱枝”。如果京城有变,在各地驻扎的禁军联合地方的兵力,也足够对付变乱。这样就“内外相制,无轻重之患”,这就是“内外相维”。
兵符出于枢密,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枢密院有调兵之权,却不掌管军队;三衙掌管军队,却无调兵之权;遇有战事,由皇帝任命率臣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分离。这种体制对于消除中唐以来绵延200多年藩镇割据的局面,确实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平定各地割据政权的过程中,各小**队中的精兵被收编入禁军,编入殿前司.北宋和南宋的军事制度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总的是吸取晚唐、五代军阀割据的教训,皇帝加强集权,削弱大将兵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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