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脂砚斋就是曹雪芹
说明,该书的批文性质与通常其他独立于原作品的书评有所不同,通常所产生的书评不会影响原作品的完整性,是完全独立于原作品之外的另一作品。而该书的批文却是源于该书正文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字。因此,该书的批文不是可有可无的另一作品,而是与该书正文具有同等文学地位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要解开这个正文与批文相联合的特殊的文体结构之谜,我们首先需要论证的是:脂砚斋就是曹雪芹。
因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即公元1763年,在此年限之前,已经有“甲戌本”(乾隆十九年即公元1754年)、“己卯本”(乾隆廿四年即公元1759年)、“庚辰本”(乾隆二十五年即公元1760)三个早期抄本问世。也就是说,“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这三个抄本是作者曹雪芹还在世时的抄本。因此,这三个抄本所传递的信息应该最为可靠,是最能反映作者本意的抄本。
“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样不但“甲戌本”的概念是由作者曹雪芹在正文中亲自给出,批书人脂砚斋这个人物的名称也是由作者在正文中亲自推介,同时还说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是该书最初问世时,由作者钦定的该书的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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