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贵族制
我们在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道德人格,即政府与主权者;因而也就有两种公意,一种是对全体公民而言的,另一种是只对行政机构的成员来说的.因此,尽管政府可以随自己的意志规划自己内部的政策,但是除非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即除非是以人民自身的名义,政府是决不能号令人民的;这一点必须永远记得.起初的社会是以贵族制来治理的.各家族的首领们互相讨论公共事务.年轻人服从经验的权威,毫不勉强.于是有了长老、长者、元老、尊长这些称呼.北美洲的野蛮人至今仍是这样在治理他们自己的,并且治理得非常之好.但是,随着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凌驾于自然的不平等,富裕或权力也就比年龄更被人所看重,于是贵族制变成了选举的.最后,权力随着财产由父子相承,就形成了若干世家,使政府成为世袭的;于是人民就看到有二十岁的元老了.从而,便有三种贵族制:即自然的、选举的与世袭的.第一种只适合于纯朴的民族;第三种是所有政府之中最糟糕的一种.第二种则是最好的;它即是严格说来的贵族制.第二种贵族制除了具有可以区别两种权力的这一优点之外,并且还具有可以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因为在人民政府中,全体公民生来都是行政官,而贵族制却把行政官局限于少数人,他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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