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论监察官制
旺盛的时候设置监察官;然而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所有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所有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防范公共意见的腐化,以贤明的措施来保持它们的正确性,有时甚至于在它们尚未确定的时候就把它们固定下来了,——监察官制就是这样来维系风尚的.决斗时要带副手的习惯,在法兰西王国中曾经举国若狂地盛行一时,可它只是由国王一纸诏书里寥寥的这么几个字就被废除了的:“至于那些怯懦得要找副手的人们.”这一判断预见了公共的判断,所以一下子便决定了公共的判断.但是当同样的诏书想要宣布,举行决斗也是一种怯懦,——这本来是很正确的,但却违背了一般人的意见,——公众便对这一决定加以嘲笑;因为对这件事,公共的判断早已经形成了.我已经在别处说过,公共意见是决不会屈从于强制力的,于是在为了代表公共意见而设置的法庭里,并不需要有丝毫强制力的痕迹.对于罗马人是以怎样的艺术——而且拉西第蒙人还要更加高明地——在运用这种已经被近代人所完全丧失了的能力,我们是无论如何赞扬都不可能过分的.有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曾经在斯巴达的议会里提出了一条好建议,监察委员们置之不理,反而让另一个有德行的公民来提出相同的建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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