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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总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家主席任免。
    国务院每届任期5年。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
    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
    (二)国务院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
    1、国务院全体会议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组成人员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
    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讨论重大问题或涉及众多部门的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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