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316章:管住“通事”,趋利避害

治”。严查走私偷税。
    由于明朝官府并没有在制度上对“通事”进行管理,因此他们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首先是“火者”亚三。“亚三侍帝骄甚,从驾入都,居会同馆,见提督主事梁焯,不屈膝,焯怒,杖之。彬大诟曰:‘彼常与天子嬉戏,肯跪汝小官邪?’”这造成了明朝内部大臣之间关系的紧张,于是再明武宗死驾崩,亚三被正法了。
    亚三的行为给葡萄牙使臣带来了负面影响,对葡萄牙使团出使明朝造成最终的失败,亚三难逃其咎。后来,“通事”李叶荣“敢于触禁私通,以接济牟利”以致“红夷(此处指英国人)突如其来,迁延时日”。
    李叶荣将大明朝廷给英国人的信件私自改动,造成了中英之间的武装冲突。到了清朝,随着整个国家对外政策的加强,“通事”成为公行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官府发文派充,并成为了负责中外事务的一种“半官方性质”的特殊群体。但是,“通事”们也给清朝的对外政策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破坏了外国人的补给品供应贸易体系。在公行制度中,外国人在广州商馆中的生活必需品由商馆买办负责,在黄埔船上的外国人的补给品则由船上买办负责。自明朝起,这些都是朝廷所明文规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