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章 政府总论
服从主权.假设人民是十万人,臣民的情况依然不变,并且所有的人都同等地担负着全部的法律;然而他的表决权已缩减至十万分之一,于是在制订法律时,他的影响也就缩减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这时候,臣民始终为一,但主权者的比率则随着公民的人数而增大.由此可知,国家越扩大则自由就越缩小.我所说比率增大,意思是说它离开平等就愈加遥远了.因此,在几何学的意义上比率愈大,则在通常的意义上比率就愈小:在前一种意义上,比率是从数量来评价的,以商数来衡量的;而在后一种意义上,比率是从相等来的,是以相似值来计算的.因此,个别意志对公意、也就是说风气对法律的比率越小,则制裁的力量就应该越加大.从而政府若要成为好政府,就应该随着人民数量的增多而相应地加强.另一方面,既然国家的扩大给予了公共权威的受托者以更多的诱惑和滥用权力的方法;所以越是政府越有力量来约束人民,则主权者这方面也就越应该有力量来约束政府.我这里论述的不是绝对的力量,而是国家各个不同部分相对的力量.从这个双比率中就可以看出:主权者、君主与人民三者之间的连比决不是一项主观臆造的观念,而是政治体的本性的必然结果.还可以看到:首尾两项中有一项,即作为臣民的人民,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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