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章 政府总论
是一成不变地等于“一”。
因此,这个双比率每一次增大或者缩小,则单比例也就照样地增大或者缩小,从而中项也就随之而改变.由此可见:并不存在任何一种唯一的绝对的政府体制,而是随着国家大小的变化,也就可以有同样之多的性质不同的政府.假如有人嘲笑这种体系说:为了能找出这个比例中项并组成政府共同体,依我的办法,只需求出人口数字的平方根就行了;那么,我就要回答,我这里引用人口的数目只是作一个例子,我所说的比率并不能单单以人数来衡量,而是一般地要以结合了大量因素的作用量来衡量的;而且还有,假如我是为了用简显的词句来表达我的观点而暂时借用了几何学的名词,我当然并没有忽视几何学的精确性对于精神方面的数量是完全没有用场的.政府是那个包括政府本身在内的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小型化.政府是被赋予一定能力的一个道德人格,它同主权者一样是主动的,又同国家一样是被动的;我们还可以把它再分解成其他类似的比率,由此便又产生了新的比例,其中按执政的等级还可以再有比例;由此下去,直至一个不可再分的中项为止,即,直至一个唯一的首领或者最高行政官为止,他可以被认定是代表这一整个序列之中的分数级数与整数级数之间的“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